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公共交通运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可采取
行政处罚措施并出具相应的罚款决定书。关于
罚金的支付方式,具体包括:现场支付。被
处罚者自接收到罚款决定书起的十五日之内,应前往指定的银行或机构进行罚款缴纳。例如,若涉及行人和
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违规,在其自愿接受、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通常可当场进行罚款支付。网络支付。在相关机构开通了在线支付服务的前提下,被处罚者可登陆指定的官方网站,输入所需信息,例如车牌号和验证码,通过点击缴付按钮确认付款完成。一旦成功付费,会有相应的提示显示。
另外,也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进行罚款缴纳。被处罚者需持《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存在
暂扣证件情况者,还需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前往就近的各类银行进行罚款的交付。
值得注意的是,若未能按时缴纳所产生的罚款,将依法额外收取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作为
滞纳金;
此外,如相关
行政部门认为必要,还可能会请求人
民法院实行
强制执行。与此同时,如被处罚者分数导致所需扣除的点数积满一定数值,也将自动进入到下一个积分周期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
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
违法状态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