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用他人名义购
买房产的情形,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办理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将该房产正式
过户至本人名下。
同时,若双方
当事人已经签署了关于借名登记的协议,那么便可依照此份协议的具体内容来完成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转移登记。
就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所谓的“房地产转让”便是指房地产的拥有者以销售、赠与或其他合规途径,将其所持有的房地产资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而第三十五条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国家采取实施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所有者在实施房地产交易时,必须向县级以上
管辖地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报告其实际成交价格,并严禁瞒报或
虚报不实信息。
最后,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无论是房地产转让还是
抵押,当事人均应按照本法的第五章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
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