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超过法定
追诉期限的抗辩主张,我们可以尝试以下多样化的应对策略:
1.
搜集证据资料:明确与追诉期限相关的事实
证据,例如能够有力证明追诉期限被中止中断等情况发生的证据,以揭示对方所作之抗辩缺乏法律依据。
2.援引法律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严格规定,强调
诉讼时效之期间乃法定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
责任人身份之日起算。
3.质疑反诘抗辩观点:明晰言词于答辩书或庭审过程之中,根据法律
法规,在权益受侵害当日起,超过二十年终未主张追索者,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司法保护;但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有权应权利人之申请酌情批准延长追诉期限。
4.详细陈述案由原委:立足
诉讼原告诉状中的具体请求及其参考理由,进行针对性的答辩反击。着重分析原告诉讼时所提事实理由是否属实,其
诉讼请求是否具备法理支撑,所呈证据是否充分可靠,以及答辩方在此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负担。
5.灵活处理具体方案:如何展开针对性答辩仍需根据案件实际状况和庭审氛围进行妥善的权衡考虑。
6.及时
递交答辩书:若是需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作为支持,务必于递交答辩书的固定期限内,将所有证据副本按要求一并报送予法庭。而原始凭证等物件则须在正式开庭之时带往现场供法官审查核实。
7.切记时效问题:在答辩书或是庭审过程中,如若针对
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主张提出答辩意见,请务必确保其符合法定三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标准,即自
当事人获悉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身份之日起始。综上诸项策略皆有助于让当事人更为有效地反驳超出法定追诉期限的抗辩主张。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