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交通肇事导致的肋骨骨折则依照骨折严重程度被划分为八至十级不等的残疾等级。如肋骨骨折数量达到或超过六根,或者说肋骨部分缺失达到或者超过两根,就视为伤情较重的十级残废标准;假如肋骨骨折数目在四根及以上且后期发生两处畸形愈合现象的话,也可认为是同等程度的十级残废等级;
然而,肋骨骨折如果达到了十二根或者更甚者肋骨部分缺失达到四根以上,同时后期发生四处畸形愈合情况,那便能判定为较为严重的九级残废标准;如果肋骨骨折数目多达十二根,且在康复过程中出现六处畸形愈合情况,那么便视为最高级别的八级残废标准。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