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此类情况,受害方即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依据现行法律条款进行审判和裁决。经过公正权威的判决下达之后,如果男方仍然拒绝协同完成房产的转让手续,女方可以依法提请
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有权力依据事实及法律规定,直接裁定将涉案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女性,同时需要通告相关房产登记机构协助快速办理相关
过户手续。由此可见,只要先前在
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该套房产属于女方所有,即便男方坚持不予配合转让手续,也可以通过法律
诉讼等手段,强迫男方履行相应义务。若男方坚持不合作,法院可采取
强制措施将
房产过户至女方名下。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
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
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
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
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