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
侵权行为人有义务向受侵害方
赔偿因其身体受到伤害所产生的包括
医疗费在内的所有相关费用,同时承担由于
误工导致的损失。
具体而言,这其中包括受害者因接受治疗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因暂停劳动力丧失的收入。因此,我们明确表示,误工费是应当得到赔偿的。为了证明这一点,您需提供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或者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关于误工时间的鉴定意见书,只要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劳动能力并因误工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即便对方尚未找到工作,同样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误工费。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