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条件的个体公民,在合法
退休年龄到达之时,若累计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尚不足十五年之期限,可继续缴纳直至达到该标准后,方能按月享受到由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的规范化福利待遇。
2、针对此前已参加过新农保或城居保的人士,符合相关政策与规定的,可以将基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
法规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3、对于选择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个体公民而言,倘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期限的要求,亦可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直至完全符合规定,以确保届时能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