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互联网赌博活动所面临的
法律制裁,其具体的
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普通民众若有在互联网上参与赌博的行为,且涉及到的赌资金额较大,那么将会受到
拘留不足5日的惩罚,或者被处以低于500元的罚款,同时赌资也将被没收。
其次,对于未经政府上级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彩票销售和发行活动的个人或者组织,如果这种行为是出于为赌博提供方便的考虑,并且违反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规定,虽然尚未达到
刑事犯罪的程度,但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最多可被处以10日至15日拘留,以及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罚款。
再者,如果存在以营利作为主要目的,召集多人参与赌博的行为,或者将赌博作为自己的职业,针对这样的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
罚金。
最后,如果某人通过开设赌场来从中牟利,其抽头渔利的金额或者赌资总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量累计超过30万元的情况下,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交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