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讨解决方案:涉及其中的所有
当事人都应该处在同等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之上,彼此之间进行诚恳且友善的交流寻求共识,从而获得皆大欢喜的和解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互相理解、包容以及协调是至关重要的。
(2)借助调解方式: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如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是中间人的介入,基于公正性、自愿性和
合法性的原则,厘清各自的责任所在,并通过详细列举事件经过和法理分析,引导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共识,从而切实地解决争议。
(3)采取仲裁手段:若存在意向前或者后期达成的仲裁协议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有涉案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向
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待仲裁机关依法处理完毕,做出裁决之后,按照裁决内容予以执行或由一方依照相关
法规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即能够圆满地解决争议。
(4)通过
诉讼程序解决问题:这主要是通过正式的司法流程加以解决。在此过程中,引起争议的当事人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待法院充分审查核实
证据材料,
开庭审理并作出实体判决或裁定后,当事人应当自觉执行或依法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达到实质性化解争议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