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车辆撞击并确认对方应负全责时,在保险公司依据
保险合同对损失予以足额理赔之后,若仍有不足之处,则必需由该
肇事方全面承担
赔偿责任。这其中所包含的
赔偿项目大致如下:
首先是因治疗所需而产生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方面的开支、住院期间的膳食补贴费用等;
其次是
受害人因耽
误工作导致收入折损的损失;再次,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支付
伤残补偿相关的辅助器具费用和现金形式的
赔偿金;
最后,如果不幸遭遇身故,则需支付相应的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在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