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期限即将期满之际,如农户不愿继
续签署续约协议,涉及双方于此之间的争议问题便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若协商无果,政府可施以公正立场从中调解。如果仍无法协调,则可向相关的仲裁机关提请仲裁裁决或径直向本地人
民法院发起维权
诉讼。
依据现行法律,农地
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通常均有机会申请续签,而且保障
承包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益。然而需要留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居住用地上建筑及其附属物所依附的住宅建设用地
使用权期限届满将自动
续期,但对于非居住用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依附的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续期事宜则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办理。至于具体的操作程序及应满足的条件,可能会因地域差异以及实际状况而存在较大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