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面临保险公司未予理赔的困扰时,第一步应该直接与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若保险公司仍然坚持其立场,并明确表达不予理赔的决定,那么下一步,您便应当考虑向法庭提
起诉讼,将保险公司以及涉事车主列为被告。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与4S店取得联系,了解整个理赔流程是否按规矩进行。通常而言,4S店在责任范围内的操作步骤包括:
维修车辆、生成发票、提交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环节。您可尝试询问具体是哪一步出了问题导致无法获得理赔。同时,若您面临需要先行支付修车费用,然后凭发票向对方进行报销的境况,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从该家4S店处获得理赔。
此时,您可以选择支付款项、开具发票,随后再前往其他机构进行报销。务必关注保险的最终的理赔期限为一个月。若在这个期限内保险公司未对您提供应有的理赔,您可以拨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诉热线12378进行维权。
此外,如果涉及商业车损索赔的案件,您还拥有让保险公司行使替代
求偿权的权利。即,您可以先接受商业车损保险的
赔偿,然后驾车离开现场。紧接着,商业车损保险公司将依法寻找相关方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
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