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捏造
虚假事实,肆意诋毁他人,同时此行为对于国家和社会公益事业造成了严重侵害,那么此类行为便构成了诽谤罪行。此时,受害者可通过
报警方式,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予以介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另一方面,如果仅仅是出于恶意地
捏造事实,以达到贬损他人声誉或者诬告的目的,但并未对于国家和社会公益事业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那么该行为就构成本罪的预备活动,属于
自诉范畴,并不适用于公安机关
管辖范围。经由
自诉人提
起诉讼之后,法院将进行有效
立案并展开审理工作。在此过程中,若情节轻微尚未构成
违法犯罪,派出所则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对违法者施以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