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后需要
抚养孩子的父母而言,关于孩子户籍问题的处理往往会引起关注。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父母离婚之后,如果孩子归属于母亲抚养,母亲有权利将孩子的户籍毫不动摇地保留在原来的地方,或者是在征得父亲同意后,选择与母亲一同迁移户籍。在此方面,作为父亲的一方并没有任何权利去干涉和阻止。当母亲希望将孩子的户籍迁移至其他地方时,作为父亲一方理应积极配合,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母亲需向欲迁入地点的派出所提交迁入申请;
其次,再向原先的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户籍迁出申请,而这个派出所会负责取消原有的户籍本;在此之后,母亲需再次前往欲迁入地点的派出所,完成新户口本的申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