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嫖娼行为并且遭到当地警察局依法捕获之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的规定,倘若涉及到的
违法事实恶劣,将可能面临十天以及十五天以下的
拘留处罚外加最高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现金罚款;若所犯违规事实轻微,或许只需接受五天以下的拘留或最低至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即可。
同时,如果
当事人对自身已感染梅毒、淋病等严重性传播疾病这一事实预知并仍然实施嫖娼活动的话,将有可能构成
传播性病罪名,依照我国《
刑法》的具体条款规定来看,此类罪犯可被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附带
刑事罚金的惩罚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