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
当事人享有撤回
报警的权利。
然而,需要明确两种不同场景下的操作步骤:
第一种情形是警察已抵达车祸现场;而另一种则是尚未赶到现场。在前一种状况下,警方抵达现场时,有关
责任方应当共同向在场的执
法人员详细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寻求妥善处理方案,随后便可顺利撤离现场。
至于后一种情形,即警方尚未抵达现场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致电当地的
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明确告知无需警方介入,由双方各行其事自行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