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
劳务合同但决定不再延续,则必须提前30日以
书面形式将此意图告知用人单位进行
合同终止。
此外,如果您尚处在
试用期阶段,只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完成相同操作。在此过程中,建议您首先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要求,并填写详细的
辞职申请表格。待得到批准或者自提交申请起满30日后,您便可着手办理相关的
离职手续。请务必认真确认离职当月及上月的考勤记录,以便确认尚未结算的
工资部分。
同时,别忘记领取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离职档案材料,其中包括
离职证明、
社保缴费凭证、
公积金金龙卡以及
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请重点关注,假如用人单位未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任何相关规定,身为
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提交提前通知的程序要求,否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