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引言:
首先,迅速以
书面形式向所属地区的公安机关举报有关事项,请求获得必要的文件支持。这些文件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公安部门出具的
报案证明材料以及证实您个人
身份信息遗失或者被
窃取的证明等等,这些文件将对之后的相关事务起到重要作用。
其次,在得知警方已经
立案和取得上述文件之时,请尽快联络信用机构,确保信用纪录和
信用卡等金融业务得到妥善的保护。
此外,切勿忘记检查更新您的信用报告,仔细核实
身份证号码是否曾遭人非法冒用,如果不幸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机构进行挂失。
再者是第三个关键步骤,即立刻联络相关的贷款机构,向他们出具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请求对方依照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停止相关借贷活动,同时告知对方在贷款期间无论是何种与自身毫无瓜葛的
借款协议均不得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
借款人的资信,实行
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
第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
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