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交通事故并导
致伤员产生巨额索赔之时,受害方有权委托相关交管部门进行调解,最终依照调解协议中的金额予以相应
赔偿。若对于赔付方式存在疑虑或不满,
当事人完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即向法院提
起诉讼,依据法院裁决结果履行相应赔偿义务。针对对方试图以“
讹诈”方式谋求不当利益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首先,保持冷静,一旦事故发生,切勿惊慌失措,应立即拨打当地警方及保险公司电话求助,若伤员情况危急,则务必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等待警察到来时,您需要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其次,无需过早地接受对方关于和解事宜的意见;
再者,强烈建议请求警方对此事件做出明确的事故责任判定,
然后根据判决结论,双方共同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此外,倘若自身拥有行车记录仪等设备保留了相关
证据,应及时提交给法庭作为参考;
最后,当明显确定为事故
责任方且伤势并不严重时,如果对方开出的价格较为合理,我们可以考虑私下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