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同意并委托第三方代表其签署相关协议,即便当事人在事前并不知情,但在事后仍然支持该合同意志表示的,那么这类代为签署的合同应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如果未经其本人允许,第三方擅自以其名誉为条件
代理签订合同,则这份合同对于当事人而言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影响和责任均应由实际使用
署名权益的第三方来承担。
《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
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