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
责任方协商协商解决方案:即使责任方在短时间内暂无承担
赔偿的经济实力,您仍然可以尝试与他们展开深入协商,寻求是否能够以分期
付款方式来达成赔偿协定。有时经由这种方式的商议,各方都能找寻到一种既能让不幸受害者得到补偿,又不至于使责任方承受过多经济负荷的双赢方案。
2.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赔偿:假如责任方具备赔偿所需的资金条件却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作为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方,您有权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
起诉讼,然后在取得
胜诉判决之后请求实施
强制执行。法院将会采取包括冻结、查封以及公开拍卖责任方资产在内的多种手段,坚决推动责任方切实履行其赔偿义务。
3.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帮助:在特定状况下,您或许还可以尝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援助。这类基金通常是由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成立,其目的在于向因
交通事故陷入困境中的无辜受害者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关怀。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您务必妥善保管所涉及事故的所有重要
证据,如事故鉴定报告、医疗记录、开支清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刻提供充足支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寻求专业
律师的咨询意见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确信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保障。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
受害人人身伤亡的
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
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