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若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离职,您可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积极的沟通,以期达成共识。若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那么这就是合法的手续;反之,如员工未能获得同意,那么通常情况下,员工只需提前三十天向雇主提交书面通知,就能顺利完成离职程序;倘若该员工还处于
试用期阶段,那么他仅需提前三天告知雇主即可。如此一来,便能够
保证离开公司过程的平和、顺畅以及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