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后
房产过户所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准备关于房产分割的
离婚协议书;
其次,需要提供经过公正程序确认的
离婚证及其
复印件;
再次,需呈交由权利人单方向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接着,提供完整的
房产证原件;
最后,还需附带相应
身份证明以及其复印件。
然而,在进行上述操作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如何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所具备的特定条件。此类行为要求申请
协议离婚的双方法律上缔结过并得到了合法婚姻关系认证的夫妻地位;
此外,申请者还应当具有完全独立且完全审慎的
民事行为能力;紧接着,申请者需要向登记机关
递交的协议
离婚申请书应该能够体现出他们真实意愿的反映,同时,也应当预见到由此提出的建议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当然,申请者在签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也需对此类承诺能够实际兑现而无任何保留;
另外,申请者在协商处理家庭
共同财产、债权、
债务以及有关
子女抚养和对生活困难一方的援助问题等方面,都要达成合意并积极去履行此类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