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驾驶员若未持有有效驾照将不会被立即进行
拘留,而是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引导并要求他们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接受
行政处罚处理。针对“
无证驾驶”和“视为无证驾驶”的行为,可能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驾驶员本身并未拥有任何一本正规合法的驾驶证;
其次则是那些通过某种途径擅自取得了驾驶证的人员,但这种途径通常是
违法的或者未经正式考试验证就直接取得驾驶证的人;
再者,假如驾驶员的驾驶证因为各种原因已经被官方机构予以撤销、
吊销或者宣告无效;
另外,有些驾驶员虽然符合驾驶条件(包括年龄和健康状态),但是他们获取驾驶证的途径也是没有经过官方授权的或者是违法的;
最后,也可能会出现驾驶员的驾驶证已经超过了其
有效期限,或者自身驾驶证被暂时性地扣留无法使用等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