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章制度,在缺乏驾照的情况下
驾驶机动车辆将面临长达200元至最高2000元的罚款
处罚,同时还将面对最多15天的
行政拘留及
暂扣车辆的处罚措施。
然而,在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处理完
违法行为之后,只要
机动车手续完备齐全,仍然有权领取自己的车辆离开(此步骤仅适用于没有任何交通事故引发的
行政处罚)。若发现在处理过程中机动车未张贴牌号或者相关手续存在缺失,则有可能会被强制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或是缴纳
罚金后方可领回车辆。关于
无证驾驶导致被扣押车辆的事宜,取回被扣车辆的流程如下:应当主动接受处理或者出示、补办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手续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认无误之后,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及时退还被扣押的车辆。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所需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10个工作日。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
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
逾期未领取产生的
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