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未满一个完整月份的薪酬计算方法,一般遵照如下几个准则来进行:
首先,计算实际的出勤天数以及职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份内的平均
工资水平,若该平均值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就应以该地的
最低工资标注作为基础;反之否则,如果工作期间不足一年的整数倍,那么,我们将采用实际工作月数量来折算后得出平均工资数字。
其次,该月的工资收入是多少,通常在劳动合同都会有详细的说明。
另外,每月的计薪日数目可按21.75天来计算,其计算公式如(365天-104天)÷12个月这样简化。
再者,每月的
日工资及每小时的工资又是如何计算的呢?其实很简单,只需用月度工资收入除以月度每天的计薪天数即可得到日薪数字,同样,用月度工资收入乘以8小时再除以月度每天的计薪天数就可以得到每小时的工资了。
第四,当涉及到假日与调休问题时,如本月中恰好遇到
法定节假日而没有安排调休,或是正好本月休假但有相应的调休计划,那么,薪酬的结算方式将会出现一些变化。举例来说,工资应该这样结算:月薪÷(这个月的总天数-休息日的天数+法定节假日的天数)×(不包括休息日的工作日总数+法定节假日的天数)。
最后,如果有特殊情况发生,如
劳动者已经提前向雇主申请离职并符合所有相关手续要求的话,他们的薪酬还是可以按正常方式支付。如离职时离岗只持续未满一个月,那么,工资的结算应依据实际出勤的天数为准。总结来看,在职未满一个完整月份的薪酬计算,自然要根据实际出勤的天数、每月的工资收入、每个月的计薪天数以及是否涉及到节假日和调休等诸多复杂的影响因素来综合认定。
根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