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存在优惠或豁免的情况。但是,若
工资在发放时未进行税收扣除,则员工可能需要补交相应的税款。无论如何,无论用人单位选择何种形式支付雇员薪酬,都必须按照相关
法规替雇员代管
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因此,即便是采用个人账户向雇员支付工资,同样需要进行相应的扣除。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雇员的工资收入,或者在企业申报的薪资状况上弄虚作假,逃避税收的行为,便可被视为
违法行为了。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工资、薪金的
应纳税所得额,需以每月收入额在此基础上减去
起征点三千五百元之后的剩余金额来计算。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
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