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两根肋骨骨折的情况时,此种情形被认定为
十级伤残,依据相关
法规的规定,
赔偿标准应当如下:十级伤残将给予7个月的个人
工资作为补偿,在劳动、
聘用合同期届满或员工自行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将由
工伤保险基金向受害者支付一次性的
工伤医疗
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应负担起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责任。
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
伤残级别进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拨付,其标准为:
七级伤残的拨款额度为13个月的个人工资,
八级伤残则为11个月的个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个人工资,最后,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个人工资。如果劳动、聘用
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职员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话,同样需要经过工伤保险基金的批准,并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
职业病补助金,其具体的标准同时由各地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