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及员工皆需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实施
社保制度。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未能按照规定为全体员工提供应享有的各类社保福利,无疑将损害到员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出现此种状况时,作为
劳动者可依据法律规定独立提出
离职申请;若劳动者以企业未能依法缴纳社保费用为理由主动提出离职要求,企业则必须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
经济补偿金额度应根据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计算,从每满一年起计,公司需支付该员工相当于一个月基本薪资的
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