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面对不公正且不合理的
征地行为时,民众有权选择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报案投诉,并应在适当的时机积极采取行动,如收集与此相关的
违法拆迁证据。
2.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建议您尝试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收集和整理征收方在其操作过程中所出现的任何违法
违规行为,期望以此方式向征收方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为后续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取得协商或诉诸法庭的主导地位提供助力。
3.在最终解决问题的阶段,人
民法院将会全面审视并审查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包括征收主体在内的合规性,以及补偿标准和程序的合理性等多个环节。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