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
授权委托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鉴于位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社区*街*巷**栋*单元**室(下文简称“该房屋”)系由本人(即上述的法定授权委托人)拥有,且其
房产证书编号为*开字第2013****号。目前由于个人原因,本人无法亲临现场处理该房屋的出售事务。因此,特此正式委托并授予特此授权如下表述的受托人以
代理的名义,
全权负责和履行关于该房屋出售的以下各项合法事宜:
一、受托人为本人完成合同的公证、认证及其开发票认证书的领取工作;
二、受托人有权代表本人签订关于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民事
买卖合同或
定金协议;
三、受托人有权利经手并处理领取相关
抵押注销材料、交易中心
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注销
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
四、受托人有权力安排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及缴纳涉及的
税费、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财务事项;
五、受托人为本人办理水、电、煤气以及电话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更名变更手续;
六、受托人为本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
七、受托人有权利为本人与物业管理处进行更名业务办理并变更维修基金等相关信息手续;
八、受托人有责任接受并保管房价款项,并按照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要求将相应款项无误打入;
九、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受托人还需要协助处理其余相关事宜。
请注意,受托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展开的全部
法律行为、签署的所有文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均表示认可并承担。
同时,受托人在执行本次委托事项过程中,不具备任何形式的转让委托权。
本项授权委托书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直至所有签署文件、处理手续全部已完成为止,并且在这段时间里,本人保留对本授权随时撤销或修改的权力。
本委托的具体期限为从XXXX年XX月XX日持续到XXXX年XX月XX日。
此致——敬礼!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
当事人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
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