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代位追偿时所需的必要文件资料包括:
首先,若保险车辆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造成的损失应由第三方承担赔付责任,则
被保险人需向该第三方发出明确的车辆损失
赔偿请求通知书;
其次,若第三方未能履行赔付义务,则被保险人须向保险人
递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表以及相关单据和证明文件,并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协议书;
最后,如果涉及到交通
意外事故,还必须具备交警部门颁发的
事故认定书作为补充材料。
《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
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