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已经触犯了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广大中国企业及商家而言,我们必须明白,任何宣称产品具备超越过实际性能与质量水平的描述,以此误导
消费者的行为,都将被视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并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
具体来说,诸如在产品性能、功能特性、质量标准以及销售状况的描述或标示中刻意隐瞒或夸大事实、未按照产品用户真实反馈进行客观评估和报告、
伪造或编纂曾荣获荣誉的相关信息等行为,均可被视为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行为,从而导致相关
从业人员面临严厉的
行政处罚。若相关
违法行为达到较为严重程度,涉事企业更可能被予以高达二百万元人民币的经济罚款,并有可能因此而被依法
吊销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
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