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有银行卡的用户来说,若其二代居民
身份证显示过期,便可能对卡片的日常使用造成影响。一旦身份证过期,所持有的银行卡将被认定为非正常状态,在此情况下,无论是参与网上交易、进行跨行转账或进行自助渠道的货币兑换等涉及
身份信息审核操作的服务,均可能受到限制。作为应对策略,持卡人需尽快更新失效的身份证,凭借换发后的新证与发卡行进行重新注册或挂失手续,方能恢复银行卡的正常使用关系。尤其是在
身份证有效期截止之前未能获取新的身份证件时,建议
当事人先行办理一份
临时身份证以备不时之需,以免因缺乏有效证件而导致银行卡使用上的不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
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