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中介机构购
买房产时,已经交付了两万元
定金但若产生取消购买意愿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进行定金退还的。
然而,如果能够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则可以尝试申请定金返还:
首先,双方需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各项事宜,此时所需支付的定金应凭借其作为总价的一部分,或被视为现金退还;
其次,由于涉及到的各类复杂状况导致无法顺利签订
购房合同,或者在达成协议及附加条款有效性方面无法形成共同意见从而无法正常完成签约过程,这种情况不应由任何一方
全权负责,因此,相应的定金则有可能得到退还;
再者,若售楼人方面出于自身原因出现单方面违约行为,且无法继续履行原有的购房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原本提交的定金也有机会以双倍金额的形式进行退还;
最后,其余所有情况都将意味着定金无法得到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
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