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每月缴纳
社会保险的基本标准通常是以上一年度
劳动者个人的实际
工资作为基准来进行计算的。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员工的
月工资收入超过了当地上一年度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就按照该地区上一年度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他的
缴费基数;
(2)反之,如果员工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么他的缴费基数将限定在该地区上一年度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3)若员工的月薪介于前述两个数额之间,则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当某些员工的收入无法确当地进行衡量时,他们的缴费基数应该根据地方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当年全职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础进行计算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八条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