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客观层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主观因素的区别。
危险驾驶罪的
犯罪构成要件要求
行为人必须具备主观上故意的心理,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身在道路上实施了
醉酒驾车或者
驾驶机动车进行追逐竞争这两种行为会对
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但却仍然希望和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
然而,交通
肇事罪的主观层面上,
违法者必须证明他们对自己的不当行为是不注意的、疏忽的或者轻率的。
其次,对于客观因素而言: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素主要是指
犯罪分子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进行追逐竞争并且情节异常恶劣。而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分子所犯罪行主要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背了交通运输管理规范,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包括造成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等。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