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
法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
驾驶机动车,如若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将被判定为记六分的
违规行为。众所周知,对于此类违规
违章行为,除依法进行
行政处罚外,全国性的
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计分制度亦已确立。在此种情况下,相关机构会对累积计分达到规定分数上限的wy驾驶人员,实施临时扣押
机动车驾驶证措施,并对他们展开全面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课程,同时再次接受考试。如果经过考核评估,驾驶人员能够顺利通过测试,就将成为法制教育的受益者,相应地,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将得以归还给他们。与此同时,对那些能始终保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整个年度周期内都未出现任何违规记录且累计分数始终为零的驾驶人员,我们可酌情给予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审核期限适当延长。有关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及细则,将会由中央政府的公安部门详细制定和颁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