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交付流程,该文书并非直接送达至员工所在之用人单位,而会直接颁发至员工本人手中。若员工亲自提出
工伤请求且未委托他人代领,则
工伤认定机构将直接发送通知要求员工前来领取;反之,若员工并非本人提出请求,而是委托其所属之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则此
工伤认定书亦将由申请人带为接收,随后再转交回员工手中。
值得强调的是,工伤认定书乃是一项至关重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它明确判定了一名劳工在职业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况,同时也确立了伤亡程度与
补偿原则。在接收到这一文书后,
劳动者及雇主都应依据相关规定展开进一步的工伤
赔偿与处理事宜。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