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个人在面临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其仍旧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那么情况可能会变得较为棘手。此时,贷款机构将依据法律程序
催收到期的欠款,并按照
借款合同及其
担保合同(如
抵押或
质押合同)中的规定,向法院提
起诉讼。法院在收到
诉讼申请后,有权决定采取
财产保全等相关措施,对
债务人的全部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查封已经设定
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标的物等措施,以确保
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如果判决结果下来,债务人仍拒绝按期偿还欠款,则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
强制执行判决内容,包括扣除
借款人及
担保方在各家银行的存款,拍卖已设置抵押权或质押权的资产,核实各项相关费用支出,直至银行的所有贷款损失得以完全弥补为止。具体包括范围以下几部分:贷款本金、贷款利息、
逾期利息及罚息,以及由此引发的所有
诉讼费用,处置
抵押物品及
质押物品所带来的相关成本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