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涉及到金钱借出时,选用
书面形式的
借款合同(即“借据”)是更为适宜及保险的选择。相较于
欠条,借款借据的效力更高,能够为
债权人提供更强的法律保护。
2、虽说“
借条”与“欠条”仅有一字之差,然而它们背后的法律含义却是截然不同的。一份书写清晰明确的借条,可有效证明双方之间的
借贷关系;但是,欠条则更多地被用来证明
债务人所欠债权人款项的
债务关系。这是因为借条是基于特定的借款事实而产生的,而欠条则可能基于各种不同的事实发生,例如因商品买卖产生的
欠款、因劳务服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
承包产生的欠款以及因
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3、若持有人持有一份借条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只需向法官陈述借款实际发生的情况,对方向法庭进行反驳或者抵赖将变得非常困难。而对于持有欠条的人来说,他们需要向法官详细阐述欠条形成的具体事实。一旦对方试图否认或抵赖,欠条持有人就必须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而言之,无论是借条还是欠条,每一种法律文件都有其独特的用途和功能,我们应当谨慎对待并正确使用。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