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讲,
诈骗罪受害者的原谅并不必然会导致对罪犯的
缓期执行判决。在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罪犯能否获得缓期
执行判决主要基于其所面临的具体
刑罚年限而定。假如,嫌疑犯涉及的诈骗罪行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话,那么他们仍具备申请并获得缓期执行判决的资格;
然而,如若罪犯所承担的
刑责更重,可能达到或超过三年期限,即便受害者表示谅解,也无法使缓期执行成为可能。
《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