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股权平价转让需否缴纳相关
税费这个问题,律师通常会立足于股权所代表的该公司净资产份额来进行判断和分析。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之规定,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且无合理、真实的解释说明,则其相应的纳税义务便难以避免。
《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