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采用最具实效的方式
追讨薪酬按照法律规定,
员工工资通常应于每月按时予以发放,而不得拖延至次月;
逾期未发即视为
违法行为。若存在拖延或无理扣减员工薪资等情况,员工可拨打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热线12333进行维权举报,这是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设立的专门服务热线。
同时,员工亦有权向所在地劳动局执法监察大队提出投诉请求。
由于企业未能按时履行薪酬支付义务,员工有权据此提出
离职申请,且依法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针对上述情况,员工还可向所在地
劳动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执法机构将依职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所
欠薪酬,若调解无效,员工还可在
劳动法框架内提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不服,则可向上诉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