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的规定,
试用期员工在决定离开公司时须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以
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在试用期内离职并不要求有明确的理由或者特定的形式,只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即可执行,但是为了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以及尊重公司的管理制度,建议您在正式离岗前妥善完成工作移交事宜并得到领导的批准。换言之,在试用期内,只要
劳动者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按照法定期限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便可
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合同;而作为用人单位亦应在员工离职之时一次性支付其所有
工资款项。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