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如执行紧急任务期间,当救护车因冲红灯而引发
交通事故时,若能证明其当时处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状态,那么救护车辆将无需担负
主要责任,而是交由与之发生碰撞的其他
机动车负责
赔偿。但是,只有在上述情况之外的情况下,才能够将责任归咎于有关人员的
违法行为及其引发的
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同时过错程度也是影响事故责任的重要因素。对于那些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的
管制规定,并造成了严重事故后果的人,包括造成人员重伤或人员死亡,以及给公共和
私人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的
侵权者,他们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如果有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离现场,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的情节出现,他们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
逃逸导致人员死亡,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特别恶劣,可被判决七年以上有期料酒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
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