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
法规则,对于月薪高达10000元的个人而言,所需缴纳的
税费总额为290元。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将每月的总收入从免税额(即5000元)中进行扣除,剩余部分作为
应纳税所得额;接着,以该应纳税所得额为准,按照适用的税率(本例中为10%)进行初步计算,同时针对
速算扣除数给予相应调整;最终得出的结果便是应纳税额,即5000元乘以利率10%再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所得到的数值,正好是29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之中,个人的基本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以及
住房公积金等四项必要的社会保障缴费都可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减项因素,从而进一步降低应纳所得税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
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
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
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