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
侮辱警方这一
犯罪行为给予了明确判定,其性质为邪恶的刑事
违法行径。如有任何个人或群体以直接或间接的
暴力方式公开羞辱警察,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乃至
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罚。
此外,任何个人或团体通过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公开
侮辱他人、制造谣言诋毁他人名誉,若
情节严重,也将面临长达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政治权利的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当有人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的警察实施暴行或暴力威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应视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罪犯将受到
袭警罪的惩处;
同时,任何人都不应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警察实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肢体攻击行为,以及打砸、毁坏、抢夺警察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装备,这些行为同样属于刑法定义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范畴,将会被认定为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