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薪资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单,
工资存储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印章并明确工资数额和支付日期的工资领取
证据例如工资清单或者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加盖印章的包含劳动者姓名及相关信息的人员名单等;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各种类型社会保障的详细记录资料;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颁发的,以证明其在该企业中具有正式员工身份的证件如工作证,服务证等;
(4)劳动者个人填写的用于申请加入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申请材料;
(5)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记录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出勤率的考勤记录;
(6)其他在同一单位工作且能证实该受害者在工作期间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同事或同事的书面证词等。
《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