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者进行恋爱交往并不必定构成
违法行为。若其仅运用
欺诈手段进行情感交流,且未涉及任何财物交换或者其他恶意
犯罪行径,那么就不属于
刑法意义上的犯罪。
然而,在此过程中虚造理由向他人索要财务物资,或许会引发欺诈犯罪,例如仿冒公务员身份进行诈骗活动的话,有可能构成
招摇撞骗罪;又如,若涉及
合同诈骗行为,则可能构成
合同诈骗罪等相关
违法犯罪行为。这里所罗列的法律条文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理论参考,如果您正面临着类似的困境或者希望获取更为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请务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